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建筑工程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運用建筑學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訴訟活動的建筑工程質量、材料和安全等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專業(yè)性問題進行鑒定與判定,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不僅為法院審判相關工程質量糾紛類案件提供了專業(yè)的技術支持,同時也擔當了面向社會服務的鑒定責任。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輕則引發(fā)糾紛和矛盾,重則會影響人身安全,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筑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事故鑒定、工程造價糾紛鑒定等。
二、 申請工程質量鑒定應該注意的事項
質量鑒定申請應由當事人向由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提交工程質量鑒定申請書,法院或仲裁機構一般不主動委托鑒定。訴訟案件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合同約定可以仲裁解決糾紛時,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案件對時效要求沒有那么嚴格。申請工程質量鑒定還應該注意下列事項:
1、申請質量鑒定應附初步證據(jù),如照片、檢測報告、證明等。
2、申請質量鑒定應列明申請鑒定的具體范圍及項目,鑒定收費與此相關。
3、如存在質量問題,應考慮要求出具質量缺陷修復處理建議;如存在質量問題,應考慮要求根據(jù)修復處理建議進行修復費用鑒定。
三、哪些情況下可以對房屋質量安全鑒定
1、在房屋建筑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jīng)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設置。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chǎn)經(jīng)營用房的,經(jīng)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5、因發(fā)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6、興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建設項目的。